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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新媒体先进工作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19:33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团支部:
      为加强我院新媒体工作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班级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传播正能量,增强广大学生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新媒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新媒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每班两名名额。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能主动抵制各种错误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配合学院新媒体工作,在新媒体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积极向院新媒体平台投稿。
      3、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有创新精神。
      4、遵守法规和校规校纪,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凡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凡未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参与转入学院评选。
      6、凡在2016-2017学年基础文明创建月期间受到校级处分,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出现不良诚信记录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参评资格。
三、评选办法
      新媒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先由学生进行个人总结,由各班对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并召开全班学生(团员)大会进行评选,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候选人报名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交至学院进行审批。
四、具体要求
      各班于4月14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本班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交至院团委。
      先进个人登记表要求:填写完整,手写打印均可,字迹清楚,需有班主任签字。
      支撑材料要求:可以是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能表现出个人积极配合学院新媒体工作,在新媒体宣传、新媒体平台建设中有突出贡献,有较强说服力。
      先进个人登记表、支撑材料需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表只需交电子版。纸质版B5纸打印(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院团委邮箱:smtuanwei@163.com,逾期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