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农大教〔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流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平等、公正准确。
2. 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分流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自主申报分流专业。
3. 尊重教育规律,改善人才培养体系。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二、组织机构
1. 专业分流工作组
组 长:刘国兵
副组长:张会勇
成 员:张世昌 赵华新 刘 展 袁志良 许 君
刘新育 王潇然 夏宗良 邵毅贞 薛瑞珂
2. 专业分流工作组职责
负责专业分流主题教育以及相关专业的专业背景、师资力量、课程体系、培养方案及目标、专业发展前景等方面介绍。根据学生分流意向和各专业的最大学生容量确定入选各专业学生名单。接受和处理有关分流方面的申诉问题。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1. 专业分流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上年度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全部参加专业分流。
2. 专业录取学生计划
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确定分流专业具体人数如下:
一、分流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平等、公正准确。
2. 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分流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自主申报分流专业。
3. 尊重教育规律,改善人才培养体系。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二、组织机构
1. 专业分流工作组
组 长:刘国兵
副组长:张会勇
成 员:张世昌 赵华新 刘 展 袁志良 许 君
刘新育 王潇然 夏宗良 邵毅贞 薛瑞珂
2. 专业分流工作组职责
负责专业分流主题教育以及相关专业的专业背景、师资力量、课程体系、培养方案及目标、专业发展前景等方面介绍。根据学生分流意向和各专业的最大学生容量确定入选各专业学生名单。接受和处理有关分流方面的申诉问题。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1. 专业分流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上年度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全部参加专业分流。
2. 专业录取学生计划
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确定分流专业具体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 | 分流专业 | 专业最大容量 |
071001 | 生物科学 | 120 |
071002 | 生物技术 | 120 |
四、分流程序
在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申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当前教务系统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工作:
1. 启动阶段(3.19-4.14)
结合专业教育、实践教学、政策宣讲、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分流专业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条件、就业方向、职业前景等内容进行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分流专业,减少学生专业选择的盲目性。
2. 申报阶段(4.15-4.21)
学生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结合个人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两个专业分流志愿。学院将对学生的申报志愿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禁止调整志愿。
3. 分配阶段(4.22-4.24)
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和分班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两个专业中进行调剂。
4. 公示阶段(4.25-4.30)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应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诉。
5. 报送阶段(4.30)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最终各专业分流学生和分班处理。学院于4月30日将最终分流和分班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具体名单以系统数据为准。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河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4月8日
1. 启动阶段(3.19-4.14)
结合专业教育、实践教学、政策宣讲、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分流专业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条件、就业方向、职业前景等内容进行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分流专业,减少学生专业选择的盲目性。
2. 申报阶段(4.15-4.21)
学生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结合个人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两个专业分流志愿。学院将对学生的申报志愿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禁止调整志愿。
3. 分配阶段(4.22-4.24)
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和分班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两个专业中进行调剂。
4. 公示阶段(4.25-4.30)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应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诉。
5. 报送阶段(4.30)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最终各专业分流学生和分班处理。学院于4月30日将最终分流和分班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具体名单以系统数据为准。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河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4月8日